高等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舍长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明确宿舍舍长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宿舍风气,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职责
1、协调好各寝室成员的关系,带头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了解掌握本寝室成员的心理状态和思想状况,发现有异常情绪或行为及时向年级辅导员或者班主任汇报。
2、对寝室出现的违法违纪等不稳定的苗头、趋势或状况,如:出现打架斗殴、留宿校外人员等严重违纪行为,寝室长要立即予以坚决制止并立刻向辅导员汇报。
3、对寝室成员夜不归宿的情况要及时汇报,如有无正常原因外出,去向不明,寝室长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汇报,做到有事每日必报。
4、对宿舍的安全隐患问题(例如使用大功率电器、堆积废旧物品等)要及时予以排除和解决,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学院汇报,督促解决。
5、做好宿舍卫生值日安排,保证本宿舍无卫生差记录,督促宿舍成员就寝(熄灯),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争创文明宿舍。
6、按照要求,做好宿舍通风和被褥晾晒工作。
7、按照要求,做好每日晨检工作,宿舍成员有相关症状要及时上报并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考核奖励标准
1、舍长是班级学生干部中的一员,在综合考评中按照班委标准加分。
2、符合以下条件的舍长,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可评为优秀舍长,给予奖励。
①本宿舍一年内没有出现任何事故,如果出现,能及时有效地防止、汇报和化解矛盾,受到表扬者。
②寝室无卫生差记录、无违规电器使用情况,宿舍卫生成绩在年度宿舍检查成绩汇总排名中位于年级前10%。
③在日常管理中,尽职尽责,及时汇报有效信息,并能协助班主任、辅导员较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④受到寝室成员的拥戴。
3、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舍长,在组织发展中可优先考虑、重点考察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