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院

首页 >> 学生工作 >> 公寓管理 >> 正文
学生公寓禁烟方案
发布人:宋晓峰     时间:2020-10-08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禁烟管理方案

吸烟是当今世界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吸烟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及经济损失。高校学生公寓是大学生休息学习、生活和课外活动的综合性场所,属于人群密集型场地,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和学习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公寓中进行的。近年来大学生公寓起火事件屡见不鲜,已经引起高校和社会的普遍重视,因此禁止学生在公寓内吸烟成为学校管理的重点。

公寓管理中心为营造良好的公寓生态环境、提升学生公寓生活幸福指数、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精神、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方案。该方案“制度约束”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刚柔并济,使广大学生“不敢抽”到“不能抽”,最后到“不想抽”的转变,切实推进公寓禁烟管理工作,实现无烟化公寓。

一、制度约束

(一)严肃纪律,严格管理

对因吸烟引发的宿舍安全事故,采取高压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公寓安全纪律,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屡教不改的学生,给予相应处分,与各项评奖评优推免等挂钩,进一步加大违规成本,倒逼学生严格自我管理。

(二)加强日常管理,多重检查机制并举

充分发挥学院自查、物业及自管会日常检查督促作用,将公寓内禁烟列为日常宿舍检查必查项目,对涉及公寓内吸烟的宿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在各类公寓评优评奖资格,并对相关宿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建立完善禁烟检查督促机制:

1.各班级设立禁烟监督员,负责本班宿舍禁烟的监督、巡查、劝导等工作。

2.各学院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辅导员、班主任进宿舍检查吸烟等违纪行为。

3.公寓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公寓内禁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反馈工作。

   4.各学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检查结果将在全院通报,并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5.加强物业人员对学生公寓禁烟工作的管理,物业当班宿管人员、保洁人员即为当日的“禁烟巡检员”,负责所管辖楼座的禁烟巡检工作。

6.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掌握班级内吸烟同学的状况并督促、教育学生禁止在宿舍内吸烟,辅导员、班主任应充分利用班会、主题团日等形式宣传、教育学生禁止在宿舍吸烟。

7.学生干部检查队伍:由自管会学生干部组建“禁烟检查小组”,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学生公寓禁烟巡查任务。各学院学生组织成立“禁烟检查小组”,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公寓禁烟巡查任务,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逐步建立吸烟者档案,根据吸烟者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教育引导

引起学生吸烟行为的原因有很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了解学生产生吸烟行为的原因,对症下药。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公寓管理楼层长制度,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让楼层长负责调查其所负责楼层内学生吸烟情况,并记录好吸烟者个人信息和引起吸烟行为的原因等信息。建立教师(负责学生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同学(班级干部、宿舍长)、家长三级沟通及监督机制,通过分析禁烟档案中学生吸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的沟通,从心理辅导层面帮助学生解决心理、情感、就业等各方面问题,从而降低学生因各方面压力产生吸烟念头。楼层长、室友不定时地监督吸烟学生,并建议家长减少对学生日常生活的费用,从帮助学生解决情感、人际交往等问题人手,让学生慢慢地尝试戒烟。

(四)建立长效的公寓内禁烟奖惩制度

在每个学期末,开展“无烟宿舍”“无烟班级”“禁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于个人可以进行“禁烟先进个人”和“禁烟工作先进楼层长”等评选。

在管理监督过程中,对学生在公寓内流动吸烟和乱扔烟蒂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学校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第六章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对于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视情况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发现在公寓吸烟的学生,要调查落实其姓名、所在学院、班级、宿舍号,做好记录,由当事学生签名确认,并报所在学院学工办存档备案。第一次被发现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第二次被发现给予当事人警告及以上处分。

2.因吸烟引发火情的,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赔偿、罚款等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3.如在宿舍内发现烟头,要调查落实吸烟者,做好记录,由吸烟者签名确认,并报所在学院学工办存档备案,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该宿舍记卫生不合格一次。若无当事人(个人)承担责任时,对该宿舍平时有吸烟习惯所有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对应处分。若违反规定者为非本宿舍人员,要给予当事人对应的处分。

同时,也要创新处罚方式,如对因吸烟而即将被处罚的学生可以让他们自愿选择做义工或禁烟宣传讲解员等工作,从而免除学生本人被处罚,又能达到教育本人和他人的目的。用制度来限制吸烟行为,用奖励来鼓励吸烟者和劝阻吸烟的工作者重视禁烟工作。

二、宣传教育

(一)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将禁烟教育贯穿始终

在新生入学初,学校要加强吸烟有害健康、二手烟的危害等相关禁烟工作的讲座、座谈会等,加强对新生禁烟工作的教育宣传,控制吸烟人数。

对于高年级的学生,也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树立优秀典型,号召向榜样学习。通过召开禁烟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吸烟有害的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学习禁烟政策和禁烟知识,广泛动员全校住宿生参与禁烟工作。

(二)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

一方面,各学院应组织关于公寓内禁烟的讲座,通过邀请相关的专家和或戒烟成功的学生传授公寓内禁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可播放关于公寓内因吸烟导致的火灾等主题的教育视频,提高广大同学的禁烟意识和自觉意识。同时也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学生面对火灾发生的逃生技能。另一方面,要重视宣传工作,应多利用主题活动、征文活动、倡议书等各种形式加强公寓禁烟教育,宣传禁烟知识,使禁烟的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心中。让学生掌握禁烟的目的、意义,可通过主题讨论、学生帮助查找、个人自我查找、文明监督等方式加强自我教育,充分发挥广大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其真正从思想上认识文明修身的重要性,从行动上增强文明修身的自觉性。

三、方案执行时间安排

(一)学院摸排教育:2020年10月07日-2020年10月21日,该阶段由各学院负责摸排抽烟学生,做好学生的前期教育、引导工作。

(二)正式施行2020年10月22日起,正式施行本方案。

在高校公寓内实行全面的禁烟管理工作,有助于学校形成良好的学风,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高校的公寓管理工作是一份繁杂且艰难的工作,需要广大学工干部,提高自己的工作积极性,从细节中发现问题,及早的解决安全隐患,保证学生公寓安全。

                   青岛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07日            

最后更新时间:2020-10-08

上一条:高等职业学院公寓禁烟禁宠倡议书 下一条:高等职业学院公寓综合治理暨消防安全承诺责任书

 

版权所有:2011 青岛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8号  邮编:26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