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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山东生源家庭经济特困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3-10-30
各班级:
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学校近期上报2014届山东生源家庭经济特困毕业生认定名单,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山东生源家庭经济特困毕业生认定的要求
山东生源家庭经济特困毕业生的认定关系到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的发放,是山东省政府扶持家庭经济特困毕业生就业的一项暖心工程,各班级要本着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好这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认定范围、条件及数量
(1)2014届山东省内生源应届毕业生(外省生源毕业生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确有困难的毕业生;
(3)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和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除外;
(4)符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认定标准;
(5)认定工作由学院统筹安排,比例不超过2014届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四舍五入),我院毕业生469人,即认定人数为23人。
(6)求职补贴的发放标准与原则:求职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执行当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发放,由山东省财政专项拨款,用于补贴特困生求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10月30日—11月4日,为宣传和申报阶段。各班级要做好本次补贴发放的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准确了解本次工作的内容及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要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 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暂不需盖章,待确定名单后统一盖章),提交学院审核。
(2)11月5日—11月7日,为审核和公示阶段。学院将认真审核申请者的相关资料,确定补贴发放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11月8日前,为报送阶段。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连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总上报省主管部门。
高等职业学院
2013-10-30
最后更新时间: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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