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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学生健美操啦啦操竞赛规程
发布人:     时间:2016-03-02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丰富校园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充分展示新时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热情,同时增进同学间、学院间的交流,加强各学院的凝聚力。体育教学部与学生处、团委特举办2016年全校学生健美操比赛。
   一、主办单位
青岛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学生处、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校社团联合会秘书处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
  预赛:4月6日,16:00开始
  决赛:4月20日
  (二)比赛地点:
预赛:在嘉陵江校区形体教室2举行。
决赛:长江路校区科学会堂。
   四、参加单位
人文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自动化学院、高职学院、汽车学院、计算机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通信学院、机械学院。
五、参赛资格
(一)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凭校园一卡通)。
(二)身体无疾病,健康且适合运动者。
   六.竞赛项目
(一)健美操自编套路
1.培训:各学院选派名4主力队员(即教练员),参加统一的学习和培训,由专业老师教授健美操基本动作要领及比赛规则,考核合格后回各学院培训其他队员。
2.自编套路创编要求:
(1)整套动作以健身健美操动作为主,运用健美操基本步伐和操化动作进行创编,其中须有符合音乐风格的第二风格组合(如:街舞、爵士、现代舞等,4--6×8拍),队形与方向变化≥10次。
(2)成套动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能有表现暴力、爱情、宗教等动作的出现,否则予以减分。动作连接流畅、自然,鼓励创新,突出个性,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风采。
(3)音乐:风格自选,如:街舞、爵士、现代舞等,动作的创编风格须与音乐风格相符,音乐节奏感强,内容积极向上。自选动作音乐报名时以Mp3格式传到报名邮箱,不用上交音乐光盘。
(4)托举与配合:在成套动作的开头与结束须各有一次托举动作,在整个成套动作中至少有两次动力性配合。要求配合动作自然、巧妙,托举动作造型优美、完成流畅。
(5)场地空间的利用:在成套创编时应充分利用场地,动作应复杂、多样性,腾空、站立、地面三个空间均衡的使用,使成套动作更具观赏性、艺术性。
(6)成套动作中严禁任何运动员之间有抛接动作,在成套创编时不得编排易引起运动员伤害的动作。
3.成套动作比赛时间:2分钟±10秒,规定动作音乐由赛场统一提供。
4.比赛场地:12M×12M
5.参赛人数:12-16人,其中至少有4人同时参加啦啦操的比赛。鼓励男运动员积极参加。
6.比赛服装及仪容:
(1)男、女运动员须着健美操服,着装统一,款式不限,适合运动,整洁美观,可适量添加服装配饰,如:飘带、亮片、适宜的图案设计等。
(2)头发不得遮脸,允许化淡妆,不得佩戴任何首饰手表。
(3)必须着合适内衣,造型健康向上,不得过于暴露。
(4)着运动鞋,白色为宜。
(二)啦啦操规定套路:
1.比赛套路:大学生普及组花球啦啦操 。
2.培训:由专业老师对各学院教练员进行培训,包括花球啦啦操基本动作、层次创编的方法、道具运用及比赛规则等。
3.道具为专业啦啦队花球,颜色可根据服装任选
4.成套动作比赛时间:2分钟±10秒
5.比赛场地: 12M×12M
6. 参赛人数:12-16人,鼓励男运动员积极参加。
7.比赛服装及仪容:女运动员着短裙,男运动员为长裤(其它同健美操着装仪容要求)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6年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2013-2016啦啦操比赛评分规则》
(二)比赛采取预、决赛,预赛成绩取黄岛两个校区综合排名,获得前八名的队伍进入决赛,预赛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决赛出场顺序为预赛名次倒序,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三)各学院组织参赛队员持校园一卡通到比赛场地检录,按顺序参加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比赛设立团体奖:以所在学院两个单项决赛得分之和计分,分数高者列前,若积分相等,则按单项比赛名次,高者列前。按比赛所获名次进行奖励,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三名,三等奖:第四、五、六、七、八名。
九、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办法:以学院为单位,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健美操和啦啦操各报队员12-16人,其中至少有4人兼报两项,各学院参赛总人数不超过20人(含20)。
   (二)报名时间:
    各单位须在2016年 3月 23日前将《2016年青岛理工大学健美操比赛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赛前联席会议时上交。联系人:叶老师(15866801520)
  (三)赛前联席会议:
    定于2016年 3月 23日(周三)下午16:10在嘉陵江校区体育教学部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参加,会后进行比赛顺序抽签,缺席按弃权处理。
十、 注意事项:
  1、尊重比赛,尊重裁判,尊重对手,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2、裁判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保持比赛场地的卫生,保持良好地会场秩序。
  4、请各参赛队员准时到达比赛场地,比赛时间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5、遇不可抗因素(如天气)或全校性活动,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长、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最后更新时间: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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