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忠心献祖国”学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6-03-21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让广大学生了解祖国的历史与现在,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牢固树立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坚定信念,自觉投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经研究决定,拟于5月24日在长江路校区举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忠心献祖国”学生大合唱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队伍组建
长江路校区、嘉陵江路校区各学院广泛发动学生,认真组织选拔,每院选送一支参赛队。选出一名指挥,服装款式由各学院自由确定,要求统一着装、得体、能体现本院精神风貌。各参赛队不得安排伴舞等项目。
第二阶段:组织报名
时间:5月5-6日
各院将参赛队伍情况含人数、参赛歌曲、指挥名单、伴奏形式、带队负责人名单(附件1提交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qtech.edu.cn。
第三阶段:彩排与比赛
时间:5月24日
地点:长江路校区科学会堂。(524日当天,可按比赛抽签顺序走台;请各参赛队领队于比赛前30分钟务必到场签名,否则视为弃权;各参赛队于比赛前15分钟务必到场侯场)。
二、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  选曲符合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分
(2)  演唱技巧好,音准、节奏好,有乐感。  2分
(3)  对歌曲有较好的理解,演唱形式丰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带动场下观众,互动效果好且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   1分
(4)  队员衣着整洁、大方、入场、退场有序,台风端正,精神面貌好,进出场纪律好。  1分
(5) 指挥动作标准、协调。  1分
(6) 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舞台表演准确、恰当,配合有默契。  1分
(7) 形式、选曲新颖,有一定创意。  2分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四、注意事项:
1、各队队员(含合唱指挥)必须是本学院在册学生,可以采取无指挥合唱;
2、表演形式:混声合唱、轮唱、领唱合唱、对唱、齐唱等;
3、参赛歌曲:每队须演唱2首歌曲,所选歌曲要贴合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的主题。
4、参赛人数:指挥1人,合唱人员最多不超过60人(多者酌情扣分)。
5、非参赛人员不得在后台逗留,参赛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侯场,不得堵塞后台交通。
6、希望各院团总支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在比赛中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争取优异的成绩;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学院凝聚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掀起爱国主义教育高潮。
最后更新时间:2016-03-21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假期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6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

 

版权所有:2011 青岛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8号  邮编:26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