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院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肖丽丽     时间:2021-12-11

各学院、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申报范围

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领域中完成的教学成果。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院校的专科教育层次,下同)和有关学术团体及社会组织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成果,其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申报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和优秀中青年教师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择优遴选。 四、申报类型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五、申报要求

(一)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内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产生较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二)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六、推荐指标

本届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推荐限额2项。

七、成果评审方式

(一)各部门(单位)对教师提交的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统一报送至我院。学校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教育类型,择优遴选,推荐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二)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向学校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个人(单位)对教学成果权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八、申报材料

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2 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

推荐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须在成果展示网页上链接成果简介视频(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f1v格式),推荐其他奖次的成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附件2)

九、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学成果奖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评审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须对申报成果材料严格审查。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2022年1月5日16:00前,将本学院推荐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纸质版相关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部(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323甲),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5020052301@163.com邮箱。

联系人:孙老师85071586

通知链接:

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最后更新时间:2021-12-11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求职指南

 

版权所有:2011 青岛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8号  邮编:26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