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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关于评定2013年国家级、省级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3-10-10
全院同学:
现开始评定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额度为8000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一)评选要求:
l、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标兵”且学年平均学绩数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2%,且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以上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以423分为通过线,含423分);同等条件下,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优先;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在公开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优先;获得国家专利者优先;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
(二)申请时间:2013年10月10-14日
(三)材料报送:自行下载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附件4)上交2教210。
 
二、省政府奖学金
额度为6000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一次性发放,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一)评选要求:
l、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标兵”且学年平均学绩数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且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以上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以423分为通过线,含423分);同等条件下,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优先;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在公开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优先;获得国家专利者优先;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
(二)申请时间:2013年10月17-18日
(三)材料报送:自行下载填写《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附件4)上交2教210。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额度为5000元/年,实行等额评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一)评选要求:
l、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为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平均学绩数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5%,且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以上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以423分为通过线,含423分);同等条件下,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者优先;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在公开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优先;获得国家专利者。
(二)申请时间:2013年10月17-18日
上交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上交2教210。
 
 
四、申报要求
1、凡欲申请奖学金者,必须填写申请表。未递交申请者,视为放弃资格。
2、凡欲申请奖学金者,务必符合对应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并针对要求在申请理由中一一列出,未列出者视为不合格,不符合者请勿申请。
 
                                                                                                                     高等职业学院
                                                                                                                      2013年10月10日
本附件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
 
本附件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
 
本附件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
 
本附件要求A4纸打印,正文内容800-1000字
最后更新时间: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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