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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青岛理工大学五四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16-04-15
为进一步营造弘扬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继续开展五四评比表彰,并以此为契机,树立先进典型,活跃基层,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五四红旗团总支
先进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奖项
优秀青年工作者
先进青年工作者
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团干部标兵
优秀团员青年标兵
科技创新、发明专利、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3.新媒体专项
青岛理工大学第四届微博大赛
2015网络集中发声
新媒体运营优秀账号
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评选:以《2015年度青岛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学院团总支2015年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为主要依据,重点针对思想引领、素质拓展、组织建设、权益维护、特色品牌五个部分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评比。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申报材料包括团支部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青岛理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已得过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或以上荣誉的不再参评。
“优秀青年工作者”评选:获得“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的团总支书记授予青岛理工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
“先进青年工作者”评选:获得“先进团总支”称号的团总支书记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先进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
“青岛理工大学科技创新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工作中兢兢业业,在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方面取得过优异成绩;为青年科技、科普活动及创新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学生参与活动面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申报材料为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介、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获奖情况及指导感悟。
“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学生)的评选条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朝气蓬勃,昂扬向上,努力学习,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所开展的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申报材料为《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团员青年标兵”的评选条件:牢记使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创新意识强,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爱岗敬业,自觉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是广大团员青年的表率。申报材料为《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团员青年标兵申报表》。
社会实践标兵、志愿服务标兵、科技创新标兵、发明专利典型个人:在相关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市以上奖励。申报材料为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内容为自我简介、工作和获奖情况及成长感悟。
新媒体专项评选:今年的新媒体专项表彰,主要包括青岛理工大学第四届微博大赛、2015年度网络集中发声,以及新媒体运营优秀账号和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四个类别。其中前两项由团委新媒体中心根据统计数据评选并公示;新媒体运营优秀账号评选不限平台和主体,需提供账号完整名称及主要运营人基本信息;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提供1000字以上申报材料。

三、评审办法

    1、各学院推荐
此次评选采取各院推荐制,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其中凡具备上述申请条件的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原则上为14级以上学生)和负责共青团工作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弃权。
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个学院推荐1个;
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员青年标兵每个学院分别推荐1名;
科技创新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标兵、志愿服务标兵、科技创新标兵、发明专利典型个人,每个学院分别推荐1名;
新媒体运营优秀账号每个学院推荐2个,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每个学院推荐1人。
    2、评审制度
由校团委牵头组建评审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团总支和相关学生团体共同评审。
    3公示制度
最终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公示。
各学院团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先优评选申报的组织与实施,加强指导与协调。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工作,配合校团委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推荐评选的有关要求

    1、报送方式
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或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版规范命名后打包压缩,纸质版黑白打印一份,盖章后统一报至团委。
    2、报送时间
4月22日上午10:00前所有电子版材料完成报送,纸质版当天内完成报送。
最后更新时间: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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